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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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4:29
刘志连为邯郸市涉县胡峪村一普通农村妇女, 2006年同村村支部*的儿子陈锦鹏因服食毒鼠强致其死亡,被邯郸市涉县公共安全专家局无端怀疑为犯罪嫌疑人。邯郸市涉县公共安全专家局在违背法律程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刘志连的有罪供述,进而对其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事实上,刘志连在被害人被害当天根本就没有见过被害人且所有公共安全专家机关调取的所有证人证言都证明刘志连与被告人当天没有任何交集。邯郸市中级人民*罔顾上述基本事实,在对被害人超期羁押三年后,才判决被告人死缓。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河北省高院对本案审理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邯郸市人民*重新审理。上诉二审和发回重审期间,邯郸市*还隐匿了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的关键证据。邯郸市中级人民*在重新审理本案过程中准予邯郸市人民*撤回起诉,至此,刘志连距离无罪获释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应该在七天内完成,刘志连及其家人望眼欲穿。
而邯郸市*为了尽快逃避河北省高级人民*审判监督和公众*监督,将本起冤案彻底消化在邯郸市,一个被认定故意杀人本应由邯郸市人民*审查起诉,事实上也已经由其审查起诉过的案件被邯郸市*撤回起诉后,其又公然违背法律,迅即责令下级*——涉县人民*违法向涉县人民*以同一罪名重新起诉。
2010年2月25日,在严重违背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涉县人民*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邯郸市人民*与邯郸市人民*严重违背法律程序,罔顾刘志连无罪的基本事实,为了逃避错案追究责任,彻底消除可能因为宣告无罪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后对自身仕途的威胁,不惜铤而走险,不惜牺牲刘志连个人家庭的幸福和法律的尊严,严重违法办案,将一个故意杀人案降级处理,企图在邯郸上下两审*消化自己此前对刘志连无罪长期羁押的违法行为,将本起冤案打造成刘志连在劫难逃的铁案,致使刘志连冤案永远石沉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