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CEO,股东,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8:09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5:47
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的人。股东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为向公司出资,并且其名字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的人。而股份有限公司中存在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将其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也同样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法律地位为:1、股东享有股东权。即指股东依其所持股份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或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义务,享有权利。2、股东一律平等。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按所持股份的性质、数额享受平等待遇。
董事是在公司进行各种行动有权利进行干涉而保证股东利益的人.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成立应发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之规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法律所允许,经国这认可也允许成立.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法人除依照民法成立外,还要依照规定的法律程序成立.
2.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法人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这就是由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
3.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法人是一严格的组织体,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或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工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行使法人的职权和从事日常工作;法人的名称是用于同其它法人相区别的志,有的可以表明这个组织或单位的工作对象及录属关系,法人对自己登记注册的名称享有专用权,以此名称制造的产品鉴定的合同
,获得的专利等不允许别的组织冒用,受国家法律保护;法人还必须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即住所,就是法人组织的所在地.它表明了法人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地点,据此设立银行帐户,履行债权债务,安排诉讼管辖等.
4.法人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由于违反合同.不履行债务,或者侵害了社会或其他人的财产及利益,就应当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四个条件中,法人必须具有必要的产或经费和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这两项,不法人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并且,上述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才能成为法人.
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四个条件,不仅对于法人成立有着明确的要求和的,而且也成为我们识别或判断一个单位或经济组织是不是法人提供了比较准确的依据。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成立应发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之规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法律所允许,经国这认可也允许成立.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法人除依照民法成立外,还要依照规定的法律程序成立.
2.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法人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这就是由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
3.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法人是一严格的组织体,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或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工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行使法人的职权和从事日常工作;法人的名称是用于同其它法人相区别的志,有的可以表明这个组织或单位的工作对象及录属关系,法人对自己登记注册的名称享有专用权,以此名称制造的产品鉴定的合同
,获得的专利等不允许别的组织冒用,受国家法律保护;法人还必须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即住所,就是法人组织的所在地.它表明了法人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地点,据此设立银行帐户,履行债权债务,安排诉讼管辖等.
4.法人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由于违反合同.不履行债务,或者侵害了社会或其他人的财产及利益,就应当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四个条件中,法人必须具有必要的产或经费和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这两项,不法人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并且,上述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才能成为法人.
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四个条件,不仅对于法人成立有着明确的要求和的,而且也成为我们识别或判断一个单位或经济组织是不是法人提供了比较准确的依据。
CEO是企业中负责日常事务的最高行政*,又称作行政总裁、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向公司的董事会负责,而且往往就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在公司或组织内部拥有最终的执行权力。(在比较小的企业中首席执行官可能同时又是董事会*和公司的总裁,但在大企业中这些职务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担任的,避免个人在企业中扮演过大的角色、拥有过多的权力,同时也可以避免公司本身与公司的所有人(即股东)之间发生利益冲突。 )
工会*代表工人的利益.
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一切事务,相当于三军总司令.董事会对总裁的一切决定有监督权(实际上建议权和否决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5:47
董事和股东的区别: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5:47
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的人。股东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为向公司出资,并且其名字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的人。而股份有限公司中存在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将其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也同样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法律地位为:1、股东享有股东权。即指股东依其所持股份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或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义务,享有权利。2、股东一律平等。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按所持股份的性质、数额享受平等待遇。
董事是在公司进行各种行动有权利进行干涉而保证股东利益的人.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成立应发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之规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法律所允许,经国这认可也允许成立.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法人除依照民法成立外,还要依照规定的法律程序成立.
2.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法人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这就是由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
3.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法人是一严格的组织体,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或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工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行使法人的职权和从事日常工作;法人的名称是用于同其它法人相区别的志,有的可以表明这个组织或单位的工作对象及录属关系,法人对自己登记注册的名称享有专用权,以此名称制造的产品鉴定的合同
,获得的专利等不允许别的组织冒用,受国家法律保护;法人还必须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即住所,就是法人组织的所在地.它表明了法人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地点,据此设立银行帐户,履行债权债务,安排诉讼管辖等.
4.法人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由于违反合同.不履行债务,或者侵害了社会或其他人的财产及利益,就应当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四个条件中,法人必须具有必要的产或经费和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这两项,不法人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并且,上述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才能成为法人.
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四个条件,不仅对于法人成立有着明确的要求和的,而且也成为我们识别或判断一个单位或经济组织是不是法人提供了比较准确的依据。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成立应发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之规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法律所允许,经国这认可也允许成立.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法人除依照民法成立外,还要依照规定的法律程序成立.
2.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法人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这就是由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
3.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法人是一严格的组织体,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或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工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行使法人的职权和从事日常工作;法人的名称是用于同其它法人相区别的志,有的可以表明这个组织或单位的工作对象及录属关系,法人对自己登记注册的名称享有专用权,以此名称制造的产品鉴定的合同
,获得的专利等不允许别的组织冒用,受国家法律保护;法人还必须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即住所,就是法人组织的所在地.它表明了法人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地点,据此设立银行帐户,履行债权债务,安排诉讼管辖等.
4.法人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由于违反合同.不履行债务,或者侵害了社会或其他人的财产及利益,就应当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四个条件中,法人必须具有必要的产或经费和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这两项,不法人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并且,上述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才能成为法人.
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四个条件,不仅对于法人成立有着明确的要求和的,而且也成为我们识别或判断一个单位或经济组织是不是法人提供了比较准确的依据。
CEO是企业中负责日常事务的最高行政*,又称作行政总裁、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向公司的董事会负责,而且往往就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在公司或组织内部拥有最终的执行权力。(在比较小的企业中首席执行官可能同时又是董事会*和公司的总裁,但在大企业中这些职务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担任的,避免个人在企业中扮演过大的角色、拥有过多的权力,同时也可以避免公司本身与公司的所有人(即股东)之间发生利益冲突。 )
工会*代表工人的利益.
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一切事务,相当于三军总司令.董事会对总裁的一切决定有监督权(实际上建议权和否决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5:48
董事和CEO可以相提并论,都是一个公司的决策者。
股东,是公司产业的投资单位。
法人,是为公司承担责任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5:47
董事和股东的区别: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5:48
董事和CEO可以相提并论,都是一个公司的决策者。
股东,是公司产业的投资单位。
法人,是为公司承担责任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5:47
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的人。股东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为向公司出资,并且其名字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的人。而股份有限公司中存在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将其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也同样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法律地位为:1、股东享有股东权。即指股东依其所持股份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或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义务,享有权利。2、股东一律平等。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按所持股份的性质、数额享受平等待遇。
董事是在公司进行各种行动有权利进行干涉而保证股东利益的人.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成立应发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之规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法律所允许,经国这认可也允许成立.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法人除依照民法成立外,还要依照规定的法律程序成立.
2.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法人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这就是由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
3.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法人是一严格的组织体,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或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工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行使法人的职权和从事日常工作;法人的名称是用于同其它法人相区别的志,有的可以表明这个组织或单位的工作对象及录属关系,法人对自己登记注册的名称享有专用权,以此名称制造的产品鉴定的合同
,获得的专利等不允许别的组织冒用,受国家法律保护;法人还必须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即住所,就是法人组织的所在地.它表明了法人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地点,据此设立银行帐户,履行债权债务,安排诉讼管辖等.
4.法人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由于违反合同.不履行债务,或者侵害了社会或其他人的财产及利益,就应当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四个条件中,法人必须具有必要的产或经费和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这两项,不法人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并且,上述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才能成为法人.
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四个条件,不仅对于法人成立有着明确的要求和的,而且也成为我们识别或判断一个单位或经济组织是不是法人提供了比较准确的依据。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成立应发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之规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法律所允许,经国这认可也允许成立.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法人除依照民法成立外,还要依照规定的法律程序成立.
2.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法人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这就是由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
3.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法人是一严格的组织体,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或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工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行使法人的职权和从事日常工作;法人的名称是用于同其它法人相区别的志,有的可以表明这个组织或单位的工作对象及录属关系,法人对自己登记注册的名称享有专用权,以此名称制造的产品鉴定的合同
,获得的专利等不允许别的组织冒用,受国家法律保护;法人还必须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即住所,就是法人组织的所在地.它表明了法人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地点,据此设立银行帐户,履行债权债务,安排诉讼管辖等.
4.法人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由于违反合同.不履行债务,或者侵害了社会或其他人的财产及利益,就应当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四个条件中,法人必须具有必要的产或经费和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这两项,不法人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并且,上述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才能成为法人.
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四个条件,不仅对于法人成立有着明确的要求和的,而且也成为我们识别或判断一个单位或经济组织是不是法人提供了比较准确的依据。
CEO是企业中负责日常事务的最高行政*,又称作行政总裁、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向公司的董事会负责,而且往往就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在公司或组织内部拥有最终的执行权力。(在比较小的企业中首席执行官可能同时又是董事会*和公司的总裁,但在大企业中这些职务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担任的,避免个人在企业中扮演过大的角色、拥有过多的权力,同时也可以避免公司本身与公司的所有人(即股东)之间发生利益冲突。 )
工会*代表工人的利益.
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一切事务,相当于三军总司令.董事会对总裁的一切决定有监督权(实际上建议权和否决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5:47
董事和股东的区别: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5:48
董事和CEO可以相提并论,都是一个公司的决策者。
股东,是公司产业的投资单位。
法人,是为公司承担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