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北大附中招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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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31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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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5 06:55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原则。小学毕业生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划片招生原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划片招生。
1.片内生和居住小产权房小学毕业生,以户籍及父母居住地(凭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按照县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片区入学。
2. 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县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片区到指定学校入学,其它学校学位如有剩余,通过电脑派位入学。
(三)公开公正原则。努力保障小学毕业生入学机会均等,不断健全、完善招生公开制度,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开、公平。
二、招生计划
(一)各乡(镇)初中按乡镇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数制定招生计划。
(二)城区各初中校招生计划
学 校 名 称
班级数
学 校 名 称
班级数
沙 县 三 中
14
沙 县 六 中
14
城 南 中 学
14
沙 县 一 中
6
合 计
48
(三)班生规模:根据《*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等文件精神,今年秋季,各初中学校起始年级严控班生规模,不得突破50人。如果出现片内生容纳不下时,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扩大班生规模。
三、片区划分
(一)乡镇初级中学
1.沙县五中:居住在青州镇与青山纸业社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2.南霞初级中学(与沙县三中实施“总校制”办学改革)
⑴具备南霞乡户籍在南霞中心小学毕业,安排到沙县三中入学。
⑵具备南霞乡户籍在城区小学毕业或在县外其他小学毕业,父母在城区无房的安排到沙县三中入学;父母在城区有房的按城区划片入学。
⑶不具备南霞乡户籍的南霞中心小学毕业生,到城区初中就读,父母在城区无房的指定到城南中学入学,父母在城区有房的按城区划片入学。
3.其它乡镇初中:招收本乡镇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