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3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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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3:33
降职降薪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变更了合同内容,若是没有与劳动者商议,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