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31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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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0:49
属于《刑法》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犯罪类型。《刑法》基本处罚规定如下: 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 ; 破坏性采矿罪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非法采矿罪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无证采矿的行为无证采矿的行为,即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矿的。根据矿产资源保*的规定,不论是国营矿山企业,还是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都必须经审查批准和颁发采矿许可证 (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他人矿区采矿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国有规划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实行有计划开采,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他人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矿区内采矿。 (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 (四)“越界采矿”的行为所谓“越界采矿”,是指虽持有采矿许可证,但违反采矿许可证上所规定的采矿地点、范围和其他要求,擅自进入他人矿区,进行非法采矿的行为。
被逮捕前可以做什么 (一)【自首】【影响判刑】建议尽快向*机关投案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自首是法定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积极配合】【影响判刑】应当配合相关机关,如实回答案件相关问题,且不袒护他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 (三)【坦白案情】 【影响判刑】在交代案情时,行为人可以说明案件发生后采取了哪些积极措施去挽回被害人的损失。 (四)【诉讼权利】【权利行使】若有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被*机关逮捕后可以做什么 (一)【程序合法】【影响诉讼时间】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过法定期限(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逮捕后被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刑事会见】【影响全案】如果在侦查阶段,那么仅有律师能够进行会见,所以可以在侦查阶段便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清楚案情,弄清楚违反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为不了解程序和法律法规而造成更坏的后果。 (三)【取保候审】【合法权利】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那么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庭审阶段 (一) 【回避】【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发现参与审理的法官、*员、陪审员和案件有关系,那么可以提出申请,让他们回避。 (二) 【诉讼权利/人格权】【当事人的权利】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如自由辩论的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可以向法庭提出控告。 (三) 【质证权利】【当事人的权利】参与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可以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对于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内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四)【自我辩护权利的行使】【当事人的权利】有权参与法庭辩论,并进行最后陈述。 (五)【遵守庭审规则】【当事人的义务】在参与庭审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庭规则,对司法人员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给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