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未成年子女财产的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5 13:0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01:29
关于被执行人子女名下财产是否能够执行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发布的指导判例来看,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正当来源数额较大的财产可以执行。但需要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必须是未成年子女;二是该财产无正当来源;三是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