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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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1 20:40
专利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具有专利法所规定的实用性。说明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的要求充分公开了请求保护的主题等。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