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悔了怎么办?这9种情况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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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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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6 14:31
作为普通的购房者选房必定是费尽心血,几经周折才能选到适合自己的房源。可是由于所选项目原规划变更,实际面积缩水、迟迟未动工、开发商资金不足等各方面的原因,达不到购房者预期想要的效果,导致退房的事件时有发生。那到底哪些情况可以退房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延期交付(超过限期3个月)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的交房日,开发商不能交付,经催告后3个月内开发商也还是不能交房,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二、五证不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与《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特别是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三、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如果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结构、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四、因开发商资料不全无法贷款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23条规定,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不具备担保贷款条件,购房者因此而不能取得担保贷款,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五、拿不到产权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19条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另外,由于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等问题,购房者入住多年后仍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也可以要求退房。
六、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14条规定,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七、房屋面积不合格、严重影响居住使用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12条、13条规定,如果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八、开发商把房子抵押、转卖第三人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8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告知买受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卖给购房者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经查明后,可以要求退房。
九、工程建设中途转让
开发商想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