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师转业到地方是什么职务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4 10:2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3:54
部队副师级相当于地方上的副厅级,计划分配就是转业之后,在地方*的安排下进入事业单位或*机构工作,通常都是降半级使用,副师职上校相当于副厅级,到了地方就是可以担任相当于正处级的工作岗位,但是职务不一定是正处级的,只是享受正处级待遇而已。每个地方的*又不一样,更多待遇细节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但是这个职位的领导一般来说转业都是已经帮助找好了实职领导岗位的。师职领导干部地方一般很少接收,但一经接收,都是安排好位置。
副师级包括:军区副*、军副参谋长、副师长,师副政委,师*部主任,师参谋长,旅长,旅政委,军分区的副司令,军分区的副政委,军分区的*部主任,军分区的参谋长等。同时还包括副师职飞行员、演员、运动员,参谋等。
享受副师级待遇的军官中,有行政、文职或者技术副师,部队的标准与地方的标准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另外部队服役时间在30年左右的一级军士长也可以享受副师职待遇
部队副师级干部退出现役的最高年龄是55岁,副师级转业到地方是要降级转业的,一般安排行政正县级或行政副县级(但享受正县级*待遇),享受地方副厅局级工资待遇。同时也可以直接退休,副师级退休工资差不多8000到10000左右,还要受到军龄及部队是否立过功等因素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三条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
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