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5 10:5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8 00:15
【 #教育# 导语】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考核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考核时间:7月8日(星期五)上午8:30; 无 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34号)文件精神,我市推荐工作经资格预审、资质业绩量化,定于7月8日开展答辩考核,现将答辩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1.时间:7月8日(星期五)上午8:30;
2.地点:宁德开放大学科技楼二楼演播厅(蕉城南路55号)
参加答辩考核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报到,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不予参加推荐。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1.考核内容:陈述个人教学主张(5分钟)、综合素养问答(5分钟);
2.考核方法:考核顺序由抽签确定,答辩考核专家综合评议打分,陈述个人教学主张和综合素养问答,各占50%。满分100分,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
答辩考核不使用ppt等多媒体设备。
四、其他事项
1.防疫要求。参考人员考核当天须佩戴口罩,出示“福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考场,同时提交本人签字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不合格(≥37.3℃)的应在指定临时观察点适当休息后进行复检,复检体温低于37.3℃的方可进入考场。复检体温仍不合格的,由现场医务小组判定是否可以参加考核。参考人员待考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不随意走动,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答辩时无需佩戴口罩,考核结束后参考人员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2.请各地各校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答辩考核准备,准时参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8 00:15
【 #教育# 导语】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考核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考核时间:7月8日(星期五)上午8:30; 无 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34号)文件精神,我市推荐工作经资格预审、资质业绩量化,定于7月8日开展答辩考核,现将答辩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1.时间:7月8日(星期五)上午8:30;
2.地点:宁德开放大学科技楼二楼演播厅(蕉城南路55号)
参加答辩考核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报到,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不予参加推荐。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1.考核内容:陈述个人教学主张(5分钟)、综合素养问答(5分钟);
2.考核方法:考核顺序由抽签确定,答辩考核专家综合评议打分,陈述个人教学主张和综合素养问答,各占50%。满分100分,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
答辩考核不使用ppt等多媒体设备。
四、其他事项
1.防疫要求。参考人员考核当天须佩戴口罩,出示“福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考场,同时提交本人签字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不合格(≥37.3℃)的应在指定临时观察点适当休息后进行复检,复检体温低于37.3℃的方可进入考场。复检体温仍不合格的,由现场医务小组判定是否可以参加考核。参考人员待考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不随意走动,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答辩时无需佩戴口罩,考核结束后参考人员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2.请各地各校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答辩考核准备,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