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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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8:52
根据上述职责,教育局设八个职能科(室): (挂市*教育督导室牌子)
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下级*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校人事、劳务工资等工作;指导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师资培训规划;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贯彻《教师资格条例》有关工作;组织并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聘任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接收和派遣工作;负责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工作;负责教师表彰的组织、评审或推荐工作;负责外理直属机关*日常事务,开展机关直属单位党员思想*教育,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市直离退休教师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