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般武艺”是哪十八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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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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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2 22:53
十八般武艺最早见于南宋华岳编的兵书《翠微北征录》。
明朝福建人谢肇浙编纂的《五杂俎》列出“十八般武艺”为:“一弓、二弩、三*、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简、十三挝、十四殳、十五叉、十六把、十七绵绳套索、十八白打。”其中白打为徒手搏击。
同样成书于明朝的《水浒传》写到的十八般兵器是: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戈、戟、牌、棒、*、扒。“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杈。”
另说十八般兵器指:“刀、*、剑、戟、棍、棒、槊、镋、斧、钺、铲、钯、鞭、锏、锤、叉、戈、矛”等十八种武术器械。
还有一种说法十八般兵器包括“九长九短”:九长是*、戟、棍、钺、叉、镋、钩、槊、环;九短是刀、剑、拐、斧、鞭、锏、锤、杵。
然而最常见的说法是十八般兵器包括:刀*剑戟,斧钺钩叉,镋棍槊棒,鞭锏锤抓,拐子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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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兵器——刀
大刀本亦为车战时代之利器,其法初止斫砍劈勒而己,初无制敌之种种神化也,与丈八蛇矛,殆同其功用。迨夫后代,战争变法,易车而马而步,用大刀之将士,知成法之不足制胜,乃各本其战之经验,而想出种种利用大刀之法,俾为杀敌制果之助,於是乎有种种变化矣。大刀之最著者,为关王刀,盖即关羽之刀法也;三国志载关王刀,重八十二斤,长一丈二尺;古之度制,较今为短,合之今度制,长仅八尺有奇耳;今世之大刀,盖皆彷此,即刀法亦本此而变化之也。考大刀之种类,亦正不止关王刀一种,如拨风刀、大斫刀、九环刀、两刃刀等,皆大刀也,其式样不同,而名亦因之而异。至其用法,则殊途同归,初无若何之大区别也;故关王刀。可谓之为大刀之祖,其他各刀,皆自此脱胎而出者,虽各有变化,要皆未能及其精密神化,足征完善也。我今即以此刀编为讲义,以公同好,抑亦遵古法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刀,到也,以斩伐到其所乃击之。其末曰锋,言若蜂刺之毒利也。其本曰环,形似环也。其室曰削,削,峭也。其形峭杀,裹刀体也。室口之饰曰棒,棒,捧束口也。下末之饰曰埤,埤,卑也,在下之言也。短刀曰拍髀,带时拍髀旁也;又曰露拍,言露见也。」埤玉+卑背
郭子横《洞冥记》:「黄帝采首山之金,始铸为刀。」(《初学记·武部·刀》)
《初学记·武部·刀》:历代有吴刀、赤刀、容刀、鸾刀、郑刀、孟劳、西戎利刀、昆吾割玉刀、鸣鸿刀、百辟宝刀、百链、青犊、漏影三刀。
曹丕《典论》:「魏太子丕造百辟宝刀,一曰灵宝,二曰含章,三曰素质,又作露陌刀,一名龙鳞刀。」
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收入《汉魏丛书》中)p747.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佩刀,在佩旁之刀也,或曰容刀,有刀形而无刃,备仪容而已。」
刀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兵器之一,原始人用它切、砍,划、刮,或割兽皮之用。殷商的铜刀就脱胎於原始的石刀,并出现了大型的战刀。周代所用的环首长刀,不仅汉代亦用,而且传至日本、朝鲜。汉代帝王公卿,均佩刀而不复佩剑,可见刀之作用在汉代尤为突出。
《三才图会·器用》卷六:「关王偃月刀,刀势即大,其三十六刀法,兵仗遇之,无不屈者。刀类中以此为第一。」
唐代渐改为无环的装柄刀,刀在军事上的应用,已超了过剑。
《唐书·杜伏威传》:「伏威邑人也,貌魁雄善用两刃刀,其长丈,名曰拍刀,一挥杀数人,前无坚对。」
宋代,承袭三国、两晋、隋、唐之制,传统单刀只一色,刀形笨重,铁刃也宽。其余大刀则广用之,有屈刀、掩(揠)月刀、。眉尖刀、凤嘴刀、笔刀等。
明代多仿日本刀式,作双手握柄砍杀的长刀,可以削断或砍损对手的长兵之柄,。戚继光《纪效新书》:「长刀,自倭犯中国始有之。倭善跃,一进足则丈余,刀长五尺,则丈五尺矣。我兵短器难接,长器不捷,身多两断。」
武术家们常用「刀如猛虎」来形容刀的勇猛彪悍,雄健有力。大刀属於长兵器,俗云「大刀看刃」,就是在用刃上,做到劈、抹、撩、斩、刺、压、挂、格等工夫。单刀、双刀都是短兵器,语谓「单刀看手,双刀看走」,所以单刀讲求裹胸和劈、砍、刺、撩、抹、拦、截等刀式,而双刀则讲究两手用力均匀,刀式清楚,步点灵活,上下协调,以显出「叶里藏花,双蝶飞舞」的姿态。目前流行的有朴刀、三尖两刃、双环刀、长刀(双手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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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兵器——*
长*之物,由来最古,车战时代,将士利用长兵,弓矢之外,惟以矛为最适宜,故矛有丈八之称,*之来,实始於此;惜当时虽为战斗之具,惟无一定使用之法;两阵相对,不过借此兵器,遥相击刺而己。相传*实传自苗蛮,*谱载: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著,不论男女,都娴武艺,艺精者王,群众慑服,莫敢有违;故武吃氏之族,小儿五六岁,即令习武,孱弱不能军者,父母弃之,里人不与伍;其族尤以长*法著,*长七尺至八尺,金其锋而以木为柄,舞动时,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用以临敌,矢石所不能摧,此有*法之始也。按西方疑指西域,武吃氏之族,不得其考矣。至於此法於何时传入中原,则又各异其说,亦不必深究。总之*法之起於武吃氏也,可以无疑。
*和矛一样,是古代战场上使用最广的长形刺兵,后汉已有载录,但是刀刃锐长,还未脱离矛头形式。因为长矛使用不便,晋代开始逐渐流行用*,当时所用的青铜矛头,*也较以前略小,已与后世的铁*头相类了。唐代善*者甚多,《五代史·王彦章传》说:「彦章为人饶勇有力,能跣足履棘行百步,持一铁*,骑而驰突,奋疾如飞,而他人莫能举也,军中号王铁*。宋代以后,矛在基本上就被*所代替了,未曾公亮的《武经总要》就列举了十八种宋代长杆铁*,其中有:捣马突*、双钩*、环子*、单勾*、拐*、拐突*、锥*等。南宋抗金名将岳飞,极善使*,至今尚有岳家*法。
《宋史·李全传》:李全「以弓马矫捷,能运铁*,时号『李铁*』。」全妻杨氏,「二十年梨花*,天下无敌手」。
戚继光《纪效新书》说:「长*之法,始於杨氏,谓之曰梨花,天下咸尚之;其妙在於熟之而已,熟则心能忘手,手能忘*;圆精用不滞,又莫贵於静也,静而心不妄动,而处之裕如,变幻莫测,神化无穷。」金庸的《神雕侠侣》中,杨康用的就是杨家*法。
明代是武术发和分枝的盛期,所以*术在这个阶段,理论和技术都有明显的提高,各家*法,相竞争艳。何良臣《阵纪》说:「马家*、沙家竿子、李家短*,各有其妙,长短能兼用,虚实尽其锐,进不可挡,速不能及,而天下称无敌者,惟杨氏梨花*法也。」当时推崇杨家*法,是因为杨家*「有虚实,有奇正;其进锐,其退速;其势险,其节短;不动如山,动如雷震」。明崇祯八年(公元1635),兵部侍郎毕懋康《军器图说》,载有一幅喷火烧灼的梨花*,并说明道:「梨花*以梨花一筒,系缚於长*之首,发射数丈,敌著药昏眩倒地,火尽则用*刺敌。」这种*兼有火器效能,在新式火器出现之前,显然是一种有效的利器。
到了晚清,长*趋於简单,偏重扁镞形刃,圆底筒,直到今天武术运动就是使用这种类型。目前流行的*有大*、花*、双头*、短*、双*、钩、*等。*的用法主要有:扎、刺、挞、抨、缠、圈、拦、拿、扑、点、拨、舞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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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兵器——剑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候,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於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於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2704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袓」,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於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己。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於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既亦为仕宦书生所同好,於是流为艺品,始则於剑身之上雕铭刻画,继则於剑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饰,进而於剑鞘上镀金嵌玉,各其匠心,历代相傅,靡有不然。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於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初学记·武部·剑》:「其后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吴有干将、镆耶、属镂,越有纯钩、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
《管子》曰:「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使使聘之,问以剑戟之术。*将北见於王,道逢一翁,自称袁公,问於*:「吾闻子善剑,愿一见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隐,惟公试之。』於是袁公即执林於竹,竹枝上颉桥未堕地,女即捷末,袁公则飞上树,变为白猿,遂别去。见越王,越王问曰:「夫剑之道则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长於无人之野,无道不习。不达诸侯,窃好击之道,诵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王欲试之,其验即见。』越王即加女号,号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剑术之要。所谓「门户阴阳」,即斗剑时进退纵横之法。而「内实精神,外示安仪」,则是描述斗剑时精神贯注,从容不迫,观变进招的形态。)
金庸更将此段传奇,写进了他的武侠小说《越女剑》中,将剑道的至高境界,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划与探讨。
在剑的演练中,一般分为「站剑」和「行剑」两种。「站剑」一般指动作迅速敏捷,静止动作沉稳,富雕塑性。而「行剑」则相对显得停顿较少,动作连续不断,均匀而有韧性。同时剑还有长穗、短穗之分,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敛也,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曰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曰锋,锋末之言也。」
《战国策·韩策一》:「韩卒之剑戟,皆出於冥山、棠溪、墨阳、合膊。邓师、宛冯、龙渊、太阿,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邓师,邓国有工铸剑,因名邓师。宛冯,宛人於冯池(荥阳)铸剑,故号。龙渊,河南西平有龙泉水,亦名龙渊,可以淬刀剑,特坚利,故名。太阿,《吴越春秋》:吴有干将,越有欧冶,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耶。莫耶,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於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於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耶。阳怍龟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卢之剑於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风胡子而问,……风胡子曰:「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卢。鱼肠之剑已用杀吴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卢入楚也。……臣闻越王允常使欧冶子造剑五枚,以示薛烛,烛对曰:「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故阖闾以杀王僚。一名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无益於人,故以送死。一名湛卢,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寄气托灵,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然人君有逆理之谋,其剑即出,故去无道以就有道。今吴王无道,杀君谋楚,故湛卢入楚。』」
《初学记·武部·剑》:赵晔《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剑五枚,三大二小,三曰豪曹。秦客薛烛善相剑,王取豪曹示之,薛烛曰:「实非宝剑也。今豪曹五色,黯然无华,已殒其光,亡其神,此剑不登斩而辱,则堕於饮中矣。』王曰:「寡人置剑卢竹上,过而坠之,断金兽之颈,饮濡其刃,以为利也。』」
《初学记·武部·剑》:《吴越春秋》又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豪曹,四曰鱼肠,五曰巨阙。秦客薛烛善相剑,越王取豪曹、巨阙、鱼肠等示之,薛烛皆曰:「非宝剑也。』取纯钩示,薛烛曰:「光如屈阳之华,沉沉如芙蓉始生於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水溢於塘,此纯钩也。』取湛卢示之,薛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精,寄气托灵,有游出之神,服此剑,可以折冲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卢献吴,吴公子光弑吴王僚,湛卢去如楚。」
《史记·苏秦列传》裴《集解》引《吴越春秋:「楚王召风胡子而告之曰:「寡人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寡人欲因此请二人作剑,可乎?』风胡子曰:「可。』乃往见二人作剑,一曰龙渊,二曰太阿。」
《初学记·武部·剑》:《贾子》: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周官》:「桃氏为剑,腊(两刃)广二寸有半寸,两从半之(剑脊两面杀趋锷者),以其腊广为之茎围,长倍之,中其茎,设其后,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
《孔子家语·好生》:「子路戎服见於孔子,拔剑而舞之,曰:「古之君子,固以剑自卫乎!』」
《庄子·说剑》:「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於前,死伤者,岁百余人。」由此可见,当时剑术是作为主要武艺存在的。
《史记·项羽本纪》:「范增起,出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於坐,杀之。』……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起舞,以身翼蔽沛公,庄不得击。」……张良曰:「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剑道》三十八篇。
汉代剑术已甚精备,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浅。曹丕《典论·自叙》:「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於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时酒酣耳热,方食芊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为之。余言吾法急属,难相中面,故齐臂耳。展言愿复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伪深进,展果寻前,余却脚�,正截其颡,坐中惊视。余还坐,笑曰:「昔阳庆使淳於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技,更受要道也。』一坐尽欢。」(《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这段有声有色的记载,反映了当时剑术的高超和斗剑风的兴盛。
杨泉《物理论》:「阮师之作刀,受法於金精之灵,七月庚辛,见神於冶监之门,向西再拜,金神教以水火之齐,五精之链,用阴阳之候,取刚柔之和,三年作刀千七百七十口,其刀背夹刃,方口洪首,截轻微不绝丝发之系,斫坚刚无变动之异。」
但自唐开始,士大夫心理充满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说,剑乃变为镇邪凶之器,一若此数尺刚铁,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者。於是家悬一剑,即以为祥,不习剑术,而以为剑自可以御敌而胜。所以自唐以后,剑类短兵,有一支为释道所利用,而引入歧途。
从征军士多用刀而鲜用剑,佩刀者渐多於佩剑者,这显然对剑术的发展有相当的阻作用。
舞剑在唐代兴盛起来,杜甫《舞剑器行》描述公孙大娘舞剑绝技:「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江海凝清光。」剑的声光,似闻如见,精湛技艺,如呈眼前。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鼓澡,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后来剑术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至今我们演练的武术套路中,亦有所见。
金庸《笑傲江湖》中的「冲灵剑法」,就是惊绝的特技。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后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后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剑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云等为主。它的特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正如拳谚所形容的「剑似飞凤」,由此可知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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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兵器——戟
戟为古兵器之一,创於弓箭之后,形与戈略同,皆横刃也;旧说为直刃,不知何本?其所异於戈者,援略昂起,成斜出形,而内上亦有刃。古显贵之家,皆立戟於门,以示官勋,是则又以兵器而兼为仪仗矣。其后又略变形式,援与柲之间,架以横梁,而援成反装之新月,形变横刃之内而为直刃之*尖,且有架横梁於柲上,两面各作一倒装之半月形者,名之曰方天画戟;横梁之下,又装以铁制古钱或古锭,不知其何用,岂后人矜奇眩异,即兵器亦加以装饰耶?惟今日武器中所见之戟,皆用方天画戟之式,或单刃或双刃不一。至古戟则非但不可见,即图其形以示武师,或且瞠目而不能称其名,於是而叹古器之失传,古法之不可多得也。至戟之变体,不知始於何时,而后入竟弃古器而就此,谅有合用之处,然亦尽可另立名目,何必定借戟以为名,若二器相类,犹有可说,今二物回乎不同,绝无相似之处,沿习用之,未可不合。著者非必求奇异,实不能随俗,亦未敢苟同也;依次录之,纵人非我,所弗计也;世之精娴武事者,或不至盲从耳。
戟为戈、矛合体之兵,柄前安直刃以刺敌,旁有横刃,钶勾啄敌,具有勾刺的双重作用。
1975年北京近郊发掘周初(约公元前1120年)木椁墓,出土青铜兵器中,有「戟」九支,证明了:「戟」这种中国特有的兵器,至少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
周代大戟的出土,说明在周时已广为使用。古籍所载「棘」即「戟」。《左传·隐公十一年》:「颖考叔挟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杜预注:「棘,戟也。」戟又为战国时的五兵之一,可知戟为当时常见的兵器。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汉刘熙《释名·释兵》:「车戟曰常,长丈六尺,车上所持也。八尺曰寻,倍寻曰常,故称常也。手戟,手所持之戟也。」
《周礼·考工记·庐人》:「庐人为庐器,戈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
汉刘熙《释名·释兵》:「戈,句孑戟也。戈,过也,所刺捣则决过,所钩引则制之,弗得过也。」
汉代长兵重戟,长度在长兵与短兵之间。《汉书·东方朔传》:「武帝坐未央前殿,东方朔执戟立。」说明汉代文臣亦执戟。(?)又有双戟,《三国志·吴志》:「孙权乘马射虎,投以双戟」、「甘宁执双戟舞」、《魏志》「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可见当时戟不仅广用,而且较重。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为蔽木户。后从陈国袁敏学,以单攻复,每为若神,对家不知所出,先日若逢敏於狭路,直决耳!」(《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晋代,长兵重矛*,戟已降为仪仗之器,军士均执*,而不执戟了。《晋书·王浚传》:「浚起宅门前路,令广数十步,曰:吾欲容长戟帜旗。」可知戟已不在战场上应用了。
唐代戟已广用於舞具。《唐书·礼乐志》:「太宗制舞图,命吕才以图教乐工百二十八人,披银甲,执戟而舞,每三变,每变为四阵,像击刺往来,歌者和曰『秦王阵乐』。」此虽是银甲执戟,但戟已完全失去武器性质,沦为舞具了。
宋代的戟很少用於战场。《武经总要》在长柄铁刀类中,绘有一种「戟刀」,可知其形制为适应战场而变化,不是原形戟了。
清代杂兵中有一种月牙短戟,或名手戟,除月牙刃外,上有尖锋、曲钩,亦具有勾兵、刺兵、割兵、兵等作用。
目前仍有练戟者,戟的练法与刀*不同,戟一般不做舞花
参考资料:本文資料來自:<古今兵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22:53
十八般 拉 ~~~
我只知道几般而已 ,就是打人一般,用得一般,哎~~~
反正就是什么都一般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22:54
矛、锤、弓、弩、铳、 鞭、锏、 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