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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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1:33
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向承兑人或付款人出示票据,请求付款的行为。
我国《票据法》第53 条规定,持票人应当在下列期限内提示付款: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在上述现定期服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向付款人出示票据,将票据交其验看,并请求付款人付款的一种法律行为。
扩展资料:
具体方式:
从付款行为本身来看,它是票据上规定的付款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使持票人实现票据权利,同时导致票据关系消灭的行为。付款行为的主体只能是票据记载的付款人。
持票人要想得到付款,就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所以,提示付款,是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并取得票据金额的必经步骤。
票据具有替代货币进行结算支付和资金融通等功能,因此票据经过多次转让后,持票人与出票人、付款人之间可能已无直接关系。持票人转让票据,无需通知出票人。
付款人在没有见到票据时,可能不知道谁是最终的持票人。因此,持票人只有经过提示付款,经付款人对持票人身份和票据的查验,才能确认履行付款义务的对象。
提示付款人,应当是持票人或他的代理人;接受提示付款的人,则是付款人本人。但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是付款人以外的人,如付款人为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人时。
向他的法定代理人提示付款;企业分立、被兼并后,向新产生的企业法人提示付款;企业破产后,向其破产清算组织提示付款;付款人死亡时,向其继承人提示付款等。
提示付款同时还是持票人的一种权利保全行为。因为经过提示付款,而付款人拒绝时,持票人才能要求付款人出具拒绝证明,并依据拒绝证明,行使对前手的追索权。
依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不能出具拒绝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所以不提示付款,就无法保全持票人的追索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提示付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1:34
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申请公示催告。由票据交付地人民*管辖公示催告案件,便于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也便于支付人了解公示催告程序的进展而履行相应的义务。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1:34
提示付款是指票据持有人向银行提交某某单据并要求银行付款的行为叫做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就是提示付款的有效期。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1:35
提示付款是指票据的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限内向票据付款人提示票据,要求票据付款人偿付票据金额的行为。参考资料:http://www.sino-attorney.org/ViewInfo4.asp?id=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