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肥胖被骂肥猪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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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7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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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00:31
自己肥胖被骂肥猪可以起诉吗?
自己肥胖被骂肥猪如果产生了法律后果,就是对你产生了实质性的伤害可以起诉的。
骂人如果产生了法律后果,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当众辱骂,其行为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2项的规定,涉嫌公然侮辱他人,依法你可以向*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刑法》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 如果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则是触犯了刑法规定的侮辱罪。比如一帮人在大街上骂一女孩子是破鞋,女孩子受不了,精神恍惚得了精神病,那么骂人的人就要受到刑事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00:31
可以的,如果不是太过分的话建议还是不要起诉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00:32
侵犯了你的人格权(人格尊严),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当侵权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仍然处于继续状态时,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责令加害人停止侵害人身或财产权的行为。
(2)排除妨碍。当侵权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无法正常行使时,受害人有权请求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当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或存在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时,处于危险中的人有权要求行为人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当侵权行为人没有合法依据,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其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指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坏或形状改变,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对受损财产进行修复或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回复到原来状态。
(6)赔偿损失。当侵权行为人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时,应当给予赔偿。所谓赔偿,就是以金钱方式对受害人遭受的损失进行弥补。一般而言包括对财产损失的赔偿,对人身损害的赔偿以及精神损害的赔偿。
(7)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也可要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也可适用消除影响的责任。所谓消除影响,是指行为人因为其侵权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对受害人的人格权造成了不良影响,应该予以消除。所谓恢复名誉,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其侵权行为导致被害人人格评价降低的,应该使受害人的人格利益恢复至未受侵害前的状态。消除影响与恢复名誉是相辅相成的,消除影响的直接目的是恢复名誉,恢复名誉的前提条件是消除不良影响。一般而言,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方式都通过在报刊、大众传媒上刊登更正声明和赔礼道歉声明的方式来实现。
(8)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指侵权行为人通过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的方式以弥补受害人心理上的创伤。进行赔礼道歉的方式可以是公开的,如将道歉声明刊登于报纸、期刊上,也可以是不公开的,由加害人在特定场合对受害人进行口头道歉,或向受害人提交道歉信。
上述的侵权责任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一般而言,是单独适用还是合并适用,应根据各种侵权责任提供的救济手段的性质加以确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00:32
如果自己肥胖被别人歧视和嘲笑的话,你可以起诉诽谤。
*,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00:33
生活中总会碰到几个嘴损的,喜欢利用别人的缺点进行嘲笑,尤其是现在社会,胖仿佛成了一种罪,那么因为肥胖被人嘲笑怎么办?
无视他。当他对你进行嘲笑的时候,不理他、无视他,当做他不存在,让他一个人自言自语的尴尬,这种嘴损的人没必要搭理。
怼回去。对于一点没有眼力见识,不搭理他还天天嘲笑别人以此为乐的人,直接怼回去,“年入百万了吗、有车有房了吗、你这么嘴损我说你了吗、胖吃你家米了、闲的没事干就嚼嚼口香糖"
自信。别人以肥胖嘲笑你,不要因为这个而自卑,要自信,胖一点怎么了,我心地善良,我能力强,我人缘好,起码我不会因为嘴损被人骂。
强大自身。提高学习能力、提高业务能力,成为一个团体里不可替代甚至一个行业不可替代的人,让别人没有嘲笑你的资本。
减肥。减肥不是因为怕被嘲笑,而是肥胖确实对身体不好,为了自己的身体,也应该减肥,对于那些嘲笑你的人嗤之以鼻。
与他实言相告。很严肃、很郑重的告诉他:我不喜欢别人说我胖,我讨厌这些所谓的玩笑指点。如果他不愿意和你闹僵,自然不会再说,如果他还是如此的话,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