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8 05:2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17:43
居住证到期了应当在到期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所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进行续期,每个地方对于居住证办理和续期的规定有所差异,具体参照当地的居住证法规*。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
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17:43
居住证到期了应当在到期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所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进行续期,每个地方对于居住证办理和续期的规定有所差异,具体参照当地的居住证法规*。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
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