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隐私太多怎样换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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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7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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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14:58
*离婚判决书是*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离婚,*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
经*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如果想再婚,那么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判决离婚后,*判决书就等同于离婚证,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与离婚证有同等效力。*判决离婚后,此男女双方就不是夫妻关系了,如果后悔了又想在一起成为夫妻,那必须再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复婚手续),否则就只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合法夫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14:59
亲亲 您好 人民*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与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离婚当事人无须再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原先的婚姻关系已经人民*依法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夫妻身份关系。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法,一是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二是到*打官司,由*下发判决书或调解书。
渝中区*民一庭副庭长张乐跃介绍,当事人离婚在*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因民政部门不再出具离婚证,办理购房、贷款等手续需要证明离婚状况时,只能出示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其缺点一是不方便携带,时间久了容易毁损,二是容易泄露个人隐私。”
记者看到,离婚证明书上只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案号、裁判文书生效时间等信息,其它信息则全部隐去。张乐跃说:“离婚证明书一是证明*离婚的判决或调解书已经生效,当事人间的婚姻关系已经于判决调解书生效时解除,二是方便当事人保管和使用,且不会泄露当事人隐私。”
据悉,目前渝中*向判决或调解离婚当事人发出离婚证明书40余份,在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同时,也为当事人证明婚姻关系提供了便利。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法:一是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二是到*打官司,由*下发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上只写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登记”,不会涉及隐私。但*审理离婚案件时,法官需理清双方感情纠纷,以及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这些涉及离婚当事人的隐私的事实,一般会被详细地罗列在判决书上(调解书相对记载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