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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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1 16:52
2007年12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路线图”,为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关键议题确立了明确议程。按此要求,一方面,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要履行《京都议定书》的规定,承诺2012年以后的大幅度量化减排指标;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和未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主要指美国)则要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采取进一步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此谓“双轨”谈判。“巴厘路线图”设定了两年的谈判时间,即2009年年底的哥本哈根大会完成2012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哥本哈根协议》最终延长了“路线图”的授权,从而保证了“双轨”谈判继续工作,以最终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遗憾的是,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责任和义务上的巨大分歧,气候谈判进展十分缓慢,成果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