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用人单位存在非典型劳动关系该如何维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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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22:45
我个人感觉劳动监察部门的做法不妥,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当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或者经过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工单位有权解除和你的劳动关系.
你已经在私企工作,只要属于全日制工,就应该为你签定书面劳动合同,除非用人单位提出,或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
只要存在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就应该受理,我感觉目前对劳动仲裁缺乏监管,他不受理也没什么好办法,(找劳动局*吵架,对裁你的案子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你目前可以直接因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双倍工资什么的.
如果当地劳动仲裁不受理,可以要求其出具超过5天(好象是5天,记不清楚了)不受理的单据,到*起诉.
印象中劳动争议仲裁好象不属于行政单位,所以可能不能对其不作为的行为提行政诉讼! (水平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