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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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2 08:04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以《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社会保险费应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缴纳。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2 08:04
应该是工作一个月后开始交金吧。按劳动合同法执行是可以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