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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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3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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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重庆*网站找到了一份资料,是关于个体诊所办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希望能对你有帮助。祝你能早日办理通过,造福一方百姓。
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军队医疗机构持相应证件;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令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令第26号)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三)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
(四)按照重庆市**《关于加强2011年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355号)要求成为药交所会员单位,并在药交所购买医保药品、器械及耗材;
(五)开展的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属于医疗保险范围;
(六)对开展住院医疗的,综合性医院批准床位在50张以上;专科医疗机构在30张以上;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床位不限;
(七)具备与全市医保信息系统联网运行的能力,并有完善的内部计算机管理系统,乡村卫生室可适当放宽;
(八)无卫生、价格等相关部门的违规处罚;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后满3年;
(九)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十)其它应该具备的条件。
如果您具备以上条件,请您到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重庆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申请书由市人力社保部门统一格式,申报单位在网站上自行下载);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三)《重庆药品交易所入市协议》复印件;
(四)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五)上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能力介绍材料;
(六)社区卫生机构还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批文和证明材料;
(七)医技人员花名册及执业证件复印件、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八)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