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惩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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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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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1 20:39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是震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税收信用体系,营造公平正义税收环境的关键抓手,对税收事业长远发展至关重要。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督导力度,转变落后观念,改进工作方法。稽查部门、征管部门要将税收“黑名单”制度和对“黑名单”当事人的联合惩戒措施作为宣传的重点,通过*、报刊发布信息,引起社会关注;联合国税、工商等部门共同开展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评定结果设置纳税信用“红黑榜”,定期公布*纳税人和D级纳税人名单,通过对比增强宣传效应,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通过走访发函或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争取金融、*、*等部门联合治税的力度,增强社会综合治税能力。
二是严格绩效管理。结合当前稽查工作职能特点,切实发挥稽查考核的内生动力。建议强化考核倒*检查质量,在绩效管理中细化执法质量的考核,重点对查补入库、涉税违法行为处罚等指标进行明确考核,提高案件查处质量,切实做到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树立稽查刚性,为做好税收“黑名单”公布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将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纳入绩效管理,实时监控,对于不严格执行,存在不报、漏报、瞒报案件信息的,给予绩效考核扣分等惩戒措施,对与*、工商、金融等部门成功对接,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给予考核加分。
三是完善制度设计。税收黑名单制度要落到实处,需要从立法和执法层面进一步改善,以及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一方面,加强立法建设,落实税收法定。着力提升税收黑名单法律级次。建议在修订完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时,增加与税收黑名单相关的明确惩戒措施、加强部门配合等内容。另一方面,根据地方实际,适当降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公布标准,扩大黑名单制度的辐射面,提高全社会税法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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