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1:0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2 01:20
必须法律规定才能行使。
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通则》第89条也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扩展资料:
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一般应当包括两部分:
一部分是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 的债务额,但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另
一部分是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因保证人的过错而多付出的费用不在此列。
保证人追偿权一般只能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能发生和行使,但为保证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能够实现追偿的权利,法律规定了保证人得事前行使追偿权的情况。
我国 《担保法》第32条规定,“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证人追偿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2 01:20
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这种权利在行使之前仅仅是一种可能,只有在专属于有追偿权的人主张的时候才产生实体的法律意义,因而是一种不确定的债权,这种权利基于一定的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专属于一定的民事主体。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2 01:22
追偿权本来就是法律规定,可以行使的权利。你的问法好像不对。只要你合理合法,就能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