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3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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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3:40
珠海市出台《珠海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实施办法》,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对符合规定的黄标车提前报废的,对在珠海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提前报废黄标车,除享受原有补贴外,给予省级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其中非营运车辆补贴600-1800元/辆,营运车辆补贴1200-10000元/辆。
申领省级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需具备五个条件:
有具体使用年限的车辆,车辆报废时间必须比《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的车辆报废时间提前一年以上。
在2015年4月24日—12月31日期间,报废车辆在我市依法设立和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拆解报废。
报废车辆须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注销。
对于营运黄标车,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
不属于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的任何一种。
申请提前报废黄标车省级财政补贴的车主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黄标车”拥有者的户口(或单位注册地)归属地所在区申办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并按要求提供资料。申请营运黄标车省级财政补贴的车主,还需到车辆道路运输证发证窗口审核是否属于营运车辆且具有车辆道路运输证,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珠海市提前报废黄标车省级补贴资金申请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