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堵塞,占用村里公共道路,是违法行为吗?违反哪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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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3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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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1:13
是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扩展资料:
具体案例:
2015年3月,务滋村的3位村民常某、尹某、尹某某因道路被阻将占路的村民屈某诉至房山*,请求*排除妨碍。
执行申请人解释称,屈某有兄弟5人,在村里相当强势。3年间,他们曾多次找到有关部门解决此事,但屈某置之不理,告至*实属无奈。在*审理时,屈某曾辩称,堆放的东西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根本没有占用公共道路。
最终,*经审理后认为,屈某在村集体修建的道路上堆放了砖块、树枝等杂物确实对常某、尹某、尹某某等人的出行造成一定影响,且屈某不能证明其拥有诉争宅基地的使用权,故*支持了常某、尹某、尹某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屈某不服,提出上诉,今年8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1:14
看来我有必要复制粘贴一次了,毕竟字太多,不好解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1:14
占用村里公共道路,违反哪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