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3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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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7 10:57
商品房交付的注意事项: 1、购房者在查看房屋资料时,房屋的《住宅 质量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是可带走的; 2、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3、购房者不能以 开发商逾期交房 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