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还能保全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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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3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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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2:52
在*对案件开庭审理之后,原告才想起自己忘记申请财产保全了,这样对方偷偷的将财产转移出去,自己也会不知道。此时就想要挽救,重新去申请财产保全,那么,开庭后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听一听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一、开庭后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可以。为了保障申请人的财产安全,申请*对财产保全,是申请人的正当权利,在等待判决书期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二、诉讼财产保全条件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人民*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开庭后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后,如果想要重新申请财产保全是允许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去申请它。在开庭之后要申请财产保全该怎么做,或是财产保全的相关要求是什么,有需要了解可以在线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