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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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3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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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9 14:31
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如下:
1、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的车场或者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3、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维修基金使用方案、该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支出范围、有可能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房屋维修基金申请程序如下:
1、物业工作企业,依据需修理和更新、改造项目的状况提出应用主张。主张内容包含:房产位于、修理项目概略、修理理由、工程造价、触及业主户数等;
2、修理基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修建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经过应用主张,并断定详细处理修理基金应用手续的托付代理人;
3、物业工作企业安排拟定应用计划;
4、物业工作企业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市、县房产部分请求基金支取。其间,动用公有住所修理基金的,向公有住所修理基金处理部分请求基金支取;
5、市县房产主管部分或许担任处理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的部分审阅赞同后,向专户处理银行宣布划转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的通告;
6、专户处理银行将所需住所专项修理基金划转至修理单位。
综上所述,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主要就是用来维修小区内部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