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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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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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7-14 15:28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复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它的征收范围包括: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资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3.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4.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5.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6.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7.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4 12:36
*的征税范围包括以下四项。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的征税范围总的来讲,包括上述两大项,但对于实务中某些特殊项目或行为是否属于*的征税范围,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①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②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
③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
④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邮政部门卖邮票交营业税)。
(4)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①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上述八种行为确定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均要征收*。
②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
③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则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4 13:5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
以下网址有*增税范围明细
http://wenku.baidu.com/view/11e7ac19964bcf84b9d57bae.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4 15:29
明确了那些经济行为需要缴纳*,也就明确了*的征税范围。我国现行的*对需要缴纳*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需要缴纳*的经济行为,基本规定:凡是在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等四个环节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都要按规定缴纳*。特殊规定:销售货物,指除去土地、房屋和其它建筑物等一切不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
下在所列的货物和收入,尽管条符合*纳税的一般规定,但按照国家的规定,并不属于*的征税范围,1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租给承租方,均不征收*;2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约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本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3因转收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相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业务的,不征*;4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不征*;5对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然,发放的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入,不征*;6对体育彩票发行收入不征*;7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收营业税,不征*
需要缴纳*的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实物的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寄售商店代销的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4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在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它构件或建筑材料,凡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视同对外销售,在移送环节征收*;5集邮商品 (包括邮票、小型张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应征收*;6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7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
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有哪些?根据*征收范围的基本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凡是在生产、批发、零售和进中等四个环节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都要按规定缴纳*。有些行为虽然不属于以上的征收范围,但若对这些经济行为不征税,很容易让一些人钻人国家*的空子。为了防止通过这些行为逃避纳税,造成税款流失,也为了避免税款抵扣链条的中断,导致各环节间税负的不均衡,单位个人经营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计算销售额并征收*。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它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品用于非应税项;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品无偿赠送给他人。
参考资料:《极速晋身纳税高手》中国宇航出版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4 17:20
这个范围大了去了,你可以根据你公司的性质及经营项目来分析你是应该交*还是交别的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