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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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24
法律分析:全款购房合同可以公积金贷款。在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领取公积金: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房贷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