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会计主管的岗位职责有贷款审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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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7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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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5 06:5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营业机构会计管理,完善内部会计控制,防范操作风险,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对外办理业务的营业机构必须配备会计坐班主任,实行会计坐班主任按日坐班制度。
第三条 会计坐班主任的工作任务是组织开展柜面服务,对本机构办理的各项会计、结算等业务进行监督、授权;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实施监控。
第四条 各级行必须严格执行会计坐班主任坐班制度,支持和维护会计坐班主任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会计坐班主任的把关守口作用。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五条 会计坐班主任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通过农发行财务会计专业持证上岗资格考试。
(三)获得助理会计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在农发行连续工作两年且从事会计工作一年以上。
(四)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五)熟悉银行*法规,熟练掌握农发行会计、结算、财务和会计电算化等制度、办法及操作规程,具备组织和管理柜面业务的能力。
第六条 会计坐班主任提名人选应报上一级会计主管部门核准。
第七条 会计坐班主任应当坚守岗位。会计坐班主任因故离岗时,原则上由会计主管临时代行会计坐班主任岗位职责。由其他人员临时代行会计坐班主任岗位职责的,必须由会计主管提出书面申请,经营业机构负责人同意,报上一级会计主管部门核准。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八条 会计坐班主任负责审查重要会计核算事项;处理重要非会计核算事项;监督其他重要日常业务。
第九条 重要会计核算事项主要包括:
(一)大额资金的汇划及重要支付事项。重点审查:凭证的合规性、支付事项的合理性,并对授权业务的凭证要素与综合业务系统输入要素核对把关。具体事项包括:1.存放人民银行款项和存放同业款项的支付。
2.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贴现、转贴现和解付,支票的解付和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签发、解付。
3.汇兑业务、大额资金转账和现金收付业务。
(二)存贷款业务。重点审查:
1.贷款业务办理资料的完整性、一致性。
2.信贷资金支付程序、方式和用途的合规性。
3.存贷款利率浮动的依据和审批手续。
4.使用会计科目的准确性。
(三)错账认定及冲正授权。
第十条 重要非会计核算事项主要包括:
(一)综合业务系统中机构签到、日终轧账和机构签退的操作。
(二)对本机构除网点主管外的柜员权限设置、岗位轮换、停用、启用。
(三)对本机构科目额度和交易额度授权。
(四)对本机构操作员的钱箱设立、查询、修改、注销;对本机构钱箱现金额度授权;对本机构的钱箱进行不定期轮换。
(五)掌管业务公章、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和票据交换专用章等重要会计印章、印模。
(六)对营业前、中午下班前、营业终了等重要时段的现金“卡把验收”。
(七)对企业结算账户和内部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及印鉴变更的审核。
(八)不定期查库(每旬至少一次),清点现金库款,盘查重要单证和重要物品的库存数量、重要空白凭证的起讫号码,核对账实。
(九)非核算类业务差错和事故的报告、查找及整改。
(十)协调配合和处理司法机关查询、冻结、解冻、扣划开户单位存款事项。
(十一)按日勾对审核本机构的交易流水与会计凭证。
第十一条 其他重要日常业务主要包括:
(一)内部账务和内外账务核对。
(二)库存现金管理、现金寄库及款项交接。
(三)重要物品的领取、使用、保管和上缴。
(四)重要单证的出入库和使用情况。
(五)同城票据交换清单与交换凭证的核对。
(六)人民银行支票、同业支票和预留同业印鉴的分别保管与使用。
(七)会计人员临时离岗交接。
(八)应收应付款项的列账和清理。
(九)汇划资金往来等过渡性科目异常情况处理。
(十)各种结算查询、查复业务处理情况。
(十一)综合业务系统稽核单的处理。
(十二)网点日终数据打印和工前数据打印。
(十三)本机构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十四)会计档案管理。
(十五)柜面服务。
第十二条 会计坐班主任在审查、处理和监督业务时,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应组织填报《柜面会计监督风险提示单》(以下简称《提示单》),注明提示的风险事项内容及建议交营业机构负责人。营业机构负责人应直接或责成有关部门对会计坐班主任提出的风险事项进行核实,在《提示单》签署意见。事项处理完成后,会计坐班主任据实记录处理情况。《提示单》与《会计坐班主任日志》一同保管。
第十三条 会计坐班主任在审查业务时,会计凭证上有会计主管栏或授权栏的,会计坐班主任在会计主管栏或授权栏内盖章或签字(会计电子化系统打印的名称视同本人签章);无会计主管或授权栏的,应在凭证空白处盖章或签字。会计坐班主任盖章或签字的凭证必须是本行的记账凭证。
第十四条 会计坐班主任应按照相关业务的制度规定和权限范围进行业务授权;原则上不复核业务,确实需要会计坐班主任复核的,办理复核后不得对同一笔业务进行授权;会计坐班主任不得参与记账。
第十五条 会计坐班主任不得弄虚作假,替代其他人员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不得一人完成不相容岗位的全部工作。
第十六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要求会计坐班主任从事违反《会计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工作;对于违法违规的会计事项,会计坐班主任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无权处理的,应立即向会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营业机构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重大事项可越级向上级行直至总行报告。
第十七条 会计坐班主任应按日登记工作日志,对每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记录,以备查找考证。采用电子系统登记工作日志的,会计坐班主任应定期打印,并专夹保管。
第四章 责任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管理行应按照营业机构岗位要求及会计坐班主任任职条件配备合格的会计坐班主任。要坚持实施会计坐班主任短期异地交流;给予会计坐班主任应有的岗位待遇;加强坐班主任履职管理。
第十九条 会计坐班主任应恪尽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超出本岗位职责处理范围的,应及时进行风险提示或向上级行报告,尽职免责,失职问责。
第二十条 各省级分行应根据辖内实际情况,结合营业机构业务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水平等指标,定期对会计坐班主任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优秀的会计坐班主任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方法和标准由省级分行确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农发行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分行可根据辖内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农业发展
银行会计坐班主任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农发银发〔2009〕246号)同时废止。之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