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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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21:20
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自从1985年我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缺了对绩点制的探讨,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对当下国内高校在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扩展资料:
教育局关于绩点的规定有:
为了使GPA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习,教务部还规定各门课程都大致符合正态分布,再次强调:各门课程最后确定的总成绩中,优秀率(85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应有1%-10%。
各院系教务员在录入成绩之前,应对成绩分布进行检查,如偏离太远,应将成绩交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要求任课教师对成绩作出微调。另外,全校通选课、公共选修课作为全校学生必修的课程,成绩更加应该符合学校给出的分布,这对于GPA评价的公正性尤其重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绩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22:38
每门课程的绩点根据课程成绩按照下表对应确定: 百分制 100~90 89~80 79~70 69~60 59~0 绩点 5.0~4.0 3.9~3.0 2.9~2.0 1.9~1.0 0 等级制 A B C D E 绩点 4 3 2 1 0 学年平均绩点计算:∑学科所修课程学分×相应课程绩点/学年所得课程学分之和 累计平均绩点:∑所修课程学分×相应课程绩点/累计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重修及考核及格后,其课程绩点为1。考试作弊,旷考及不交卷的,相应课程成绩记为0分或E。课程绩点记为0,并参与平均绩点计算。 也就是说比如你A门课得了85分,对应学分为2.0,B门课得了76分,对应学分是2.0,C门课显示为未提交,对应学分是3.5,显示平均绩点为2.93,这样看A的绩点就是3.5,B的绩点就是2.6,用最简单的一元方程,C的绩点设X,(3.5*2 2.6*2 3.5X)/(2 2 3.5)=2.93,算出来X=2.79285.....,四舍五入,C的绩点就是28,成绩为78 最后告诉你一点要注意的,最后的地方显示的学分绩点累计平均是带上未提交的课程的,所得学分是不带未提交的课程的,所以最后除学分和的时候不要直接除下面显示的所得学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0:13
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2:04
国际通用的绩点计算方法: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4:12
60=1.0 100=5.0 每一分代表0.1. 60以下无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