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9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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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03:36
孤儿院的孩子是正常上学的,产生的费用由*财政机构承担,对学龄孩子的教育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经评估可以进入附近社区普通学校就读的,便安排到社区普通学校就读;另一类是因身体原因而无法进入社区普通学校就读的孤残儿童,福利院专门开设了十二年一贯制的特殊教育学校——启心学校。
启心学校坚持“以儿童为本”的服务理念和“全人发展”的社工理念,针对孤残儿童的教育需求,开创性地提出“全人教育”的教育理念:一方面教育服务于全院0到18岁所有孤残儿童,包括早期干预教育、学前教育、学龄期义务教育、学龄期特殊教育、岗位实践教育以及社会融合教育。
扩展资料: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 儿童福利机构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
第二十四条 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儿童福利机构应当依法保障其接受普通教育;对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儿童,应当依法保障其接受特殊教育。鼓励具备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特殊教育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福利院的孩子是如何接受教育并融入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