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强制执行多久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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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9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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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6 08:59
一般情况下*强制执行六个月会结束。案件在判决生效之后的两年内要是侵权人都没有履行义务的话,被侵权人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侵权人是一定要按照判决书的要求执行的,而冻结侵权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是六个月,要是逾期还没有办理的话就会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所以*强制执行一般六个月就会结束。
一、强制执行最快几天执行
1、当事人在向*申请强制执行之后,*的受理期限一般是七个工作日左右。若是*通过强制执行的要求,会在6月的时间内将执行完毕,当事人拒不执行的,让强制执行的时间延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受委托人民*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