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第五条第一款及实施条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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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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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5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税法第五条所说的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5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税法第五条所说的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释义:第5条
第五条【减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条文注释
本条规定了减税的情形,其中第一款规定了特殊人群的减税。根据有关规定,经省级*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本法第2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不属于减征照顾范围。
需要注意,减税必须遵守如下程序:(1)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免税;(2)纳税人的申请经过审查批准机关审批。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做出减税、免税的决定;(3)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4)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应该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