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6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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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09:33
法律分析:1.依法实施三孩生育* 2.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3.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4.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
法律依据:《** * 关于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三、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 (八)依法实施三孩生育*。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实施风险,做好*衔接,依法组织实施。(九)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与生育*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十)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十一)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平台,实现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