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众参与广播电视节目的形式有哪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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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4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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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4 13:42
但是,广播电视大国并不就是强国。从国际上来看,我们的广播电视节目在信息传播中处于劣势,还远远无法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水平相提并论;从国内来看,我们的广播电视节目还远远不能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信息、文化需求,广播电视的节目质量还不能令人满意。其中最让人非议的要数节目的“克隆”现象严重,此外,还存在着节目改版过于随意、形式变化大于内容进步、节目形态落后、广播电视手段使用不到位、节目缺乏整体规划和设计等许多问题。归结问题的根本原因,我们可以说,这些都是广播电视节目缺乏创新能力的表现。换句话说,广播电视媒体缺乏节目创新能力,是当前中国广播电视节目生产的症结所在,也是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在国际上缺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原因。
广播电视节目必须要有人听、有人看才会有价值;有了听众和观众,广告商才会把钱投给广播电视媒体,媒体才能够生存和发展。可以说,在传播行为中,是接受的一方而不是传播的一方决定着节目的传播效果,也决定着媒体的命脉。因此,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必须研究受众,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这在今天看来似乎是极其简单的道理。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甚至到现在,还有许多的广播电视媒体并没有真正把受者一方放在心里。节目从设计到改版,完全凭传者自己的主观判断随意而为,地方台盲目“克隆”*台,也是不顾当地受众的需求,只图自己模仿起来方便。其实,单靠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而不研究自己的受众,无异于缘木求鱼,创新的空间只会变得越来越狭小。
因此,确立科学的受众观念,是节目理念创新的首要环节。
首先,要了解自己的受众究竟是哪些人。受众,按居住区域,可以分为城市受众与农村受众,在城市中又分为“蓝领”与“白领”。那么就要搞清究竟哪些人会经常听广播、哪些人经常看电视。在城市中,看电视的主体应当是蓝领,因为看电视是他们不用付费的娱乐方式,而且他们也有时间;而白领或是需要更多的娱乐方式来放松、交际,或是把时间视为成就、财富,很少有人能够把看电视作为业余生活的主要内容。
当然,仅有这些还是对受众的一个粗略的划分,受众市场的调查和分析应该进行尽可能的细化。比如对受众按年龄、性别、收入、职业、文化程度、兴趣爱好等作深入的了解和研究,为节目找到明朗准确的目标受众。
另外,就是要了解自己节目、频道的覆盖情况,如果你办的广播电视节目,受众根本无法接收,那岂不是瞎折腾嘛!这样的例子不是没有,比如央视7套的农业节目需要通过卫星或有线电视接收,可是中国农民的大多数家庭根本装不起卫星接收系统,城市的有线电视也离他们非常遥远。这样的话,本来办给农民看的农业频道,农民却根本看不到。
其次,这些受众是在什么状态下听(看)节目的。广播节目不如电视那样声画俱备,这既是广播的劣势,也是广播的优势,因为广播节目在被收听时并不影响人们兼顾其他的事情。所以,在人们离开电视机前的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都有广播施展身手的时间和空间。那么根据人们在不同状态下收听节目的情况,就可以找到自己节目创新的突破口。比如北京交通电台,就是根据人们在车上收听节目的状态,增加了许多新的节目,使节目办得红红火火,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受众既是广播电视节目的市场消费主体,又是拥有传播权利的主体,是社会公共事物的参与者,因此,他们不会仅仅满足于被动地接受和媒体对自己的单向传输,尤其在互联网时代,受众的互动和参与意识日渐增强,他们不仅要求更多的信息知晓权,还要求更多的需求表达权。因此,广播电视节目创新还应该在与受众的互动上有所建树,只有让受众更多地参与和表达,媒体才能更好地了解和满足受众的需求。
互动在表达的方式上应该遵循“常规、适时、灵便、低费”的原则。过去广播电视与受众的交流互动只是一些听众或观众来信,这种方式由于费时费力,只能是少数受众的偶尔为之。加之这些来信又由于媒体忽视受众的需求表达权而很少被认真地对待,所以也就无所谓互动。而现在,广播电视节目要想创新就必须在与受众的互动形式上进行新的探索。这里的所谓“常规”原则,就是媒体的节目与受众形成一定的约会关系,节目只要播出,互动就会紧跟着出现;所谓“适时”原则,就是这种互动应该尽可能同步,只有步调一致的交流才是真正的互动;所谓“灵便”原则,就是受众在参与交流互动时必须是灵活方便的,借助于电话、手机短信等现代通信手段,使受众的操作成为轻松愉快的“举手之劳”;所谓“低费”原则,就是受众参与互动不必付出太高的费用。媒体应该牢记互动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吸引受众的参与,进而更准确地了解受众的需求以改进节目。
由于广播电视的广告投放主要参考收听率和收视率,所以相比节目的前期受众调查,节目的后期传播效果在广电媒体中较受重视。但是,对效果的重视实践过程中,相当多的从业者还缺乏对效果及其评价体系的科学认识。比如对节目传播效果的基本认识中,相当一部分人就认为只要节目铺天盖地、轰轰烈烈,造成了巨大的声势,就必然有好的效果。其实,早在20世纪40年代,这种“*弹论”的传播效果观就被历史所抛弃。需要说明的是,声势不等于效果,效果不等于效益。比如现在普遍重视收听率和收视率,但是在认识和充分利用它们的过程中还不够科学。我们现在拿到的数字报告基本上是对收视率和收听率的初级加工,即包括最为基本的有关受众人口统计指标的分析,而对收视率和收听率的定性分析,即结合受众的媒介消费习惯、媒介市场状况等要素对视听率的数字关系进行深度分析和说明,特别是有关受众心理统计指标的分析极为鲜见,可是这种定性的分析和有关受众心理统计指标的分析对电视台和电台的频道、节目的创新最有意义。传播效果从不重视到备受重视是一个进步,但是如果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唯视听率是尊的地步,纯粹按视听率来进行“节目末位淘汰制”,就多少带有这种视听率数字崇拜的味道了。①
综上所述,科学的受众观念是广播电视节目创新的一个有力支点。广电媒体在节目生产过程中,只有牢固树立受众观念,并能科学地运用到生产的各个环节当中,才能使节目常办常新,永葆动人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