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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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02:23
陕西省人社厅自2012年 1月 1日起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 1000元 /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0元 /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 910元 /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9.1元 /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 /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5元 /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 790元 /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7.9元 /小时。根据规定,我市目前没有一类工资区,执行二类工资标准的为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和凤县;岐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和太白县执行三类工资标准;麟游县执行四类工资标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02:24
25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