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介绍下康宁定期保险 到底怎么回事??每年的交费和回报什么什么的 ???头好大 说简单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0:15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19
康宁有两种,一种是定期的,一种是终身的
康宁定期的保险责任主要是:
1.如果在70周岁之前发生合同中规定的重大疾病的话按保险金额赔付,赔付后保险终止. 如假设保了一万保额的康宁定期限,那么在发生合同中规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赔付1万,赔付后保险终止.
2.如果70岁之前没有发生合同中规定的重大疾病,且在70岁之前身故的话,受益人领取保险金额,如:保了1万保额的康宁,被保险人在70岁之前没有领取过重大疾病保险金,而且70岁之前身故了,那么受益人领取1万的保险金
3.至70岁仍生存,且没有领取过重大疾病保险金,那么无息返还所交保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20
康宁定期与康宁终身都是一种健康险
康宁定期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康宁终身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也就是说康宁定期是保到70岁,而康宁终身是保到你身故为止。
交费可以分10年交、20年交以及趸交,你投保年龄越小,那所需缴纳的保费就越少,具体交费多少是不一定的,主要是看你想要投保多少。你所提到的回报我想就是保障你健康了,重疾,高残、身故都可以赔付,而由于这两种都不是分红险,所以是没有分红回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20
寿险是针对人的生命的保障,定寿是界定保障的生命年限,如果在期间出风险,按保额理赔,若为出风险,到期返还保费;终身寿是对人的一生的保障,期间出风险,保额赔付,弥补自己对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主要是家庭责任的体现,寿命结束返还保额,换句话说可以用来做自己的丧葬费。寿险是存钱,专款专用,而不是一种消费,是一种责任感,是将风险转嫁出去,建议做终身寿,最好是有分红的,有问题还可以问andyguo2008@126.com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21
如果你要买康宁,建议你买康宁终身保险,因为从长期利益来看,康终比康定好,如果70岁时你不想再保了,那就拿着康终去退保,钱会比康定多的,康定一个最大的特点是保费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