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电动车撞上右拐汽车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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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5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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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3 16:01
首先需要知道,电动车不是机动车,应当走非机动车道,路外进入路内,不叫转弯让直行,叫借道行驶未让原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地方法规不同,可给小车全责或主责。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1.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2. 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