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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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3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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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2-23 16:22
您好,“定金”属法律用语,是一种对债权的担保款,应以书面形式约定。“订金”非法律用语,通常被理解为预付款。若是“定金”,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就应适用定金罚则,付定金方一旦不履行约定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如果是“订金”,则无论哪方违约,收订金方都应如数退还。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一般情况下,视作预付款。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一般情况下,视作预付款。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3 20:10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4 00:32
简单说,定金是有法律保护的,是不能退的,而订金就还能退!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1、手段不同:定金作为担保手段,旨在担保债务履行,违约时适用定金罚则。订金作为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作用,不直接适用定金罚则。2、退还情形不同:定金违约时通常不得返还,或需按照违约情况双倍返还;订金返还与否或返还金额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3、数额限制不同:定金数额受法律限制,不得超过主合同标...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一、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1、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2)实质内容不同。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3)退还...
定金和订金区别是什么
一、定义区别 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二、实质内容区别 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订金的效力取决于...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 但却有本质区别。“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 定义不同:- 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2. 退还资金不同:- 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 定金只有在...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1. 性质区别:定金在法律上具有明确定义,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对主合同具有担保作用。相比之下,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定义,通常被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法律上的担保功能。2. 功能差异:订金主要是作为预付款使用,而定金则不仅具有预付款的作用,还能通过“定金罚则”为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担保。3. 法律...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与订金有什么不同
1.性质不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2.特点不同: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而定金只有遇到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3.担保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4、数额限制不同:定金的数额由当事...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1. 法律分析显示,尽管“定金”和“订金”在汉语中的发音相同,但它们在法律含义上有明显的不同。2.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由一方向对方支付的,用作债权的部分货币担保。这种支付行为是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旨在确保债务的履行,并保护债权人的权益。3. 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