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打印是否需要加盖发票章?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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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8:16
*电子专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专用章。
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查验平台下载*电子*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据此,电子专票打印后不需加盖*专用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9:34
电子*打印需要加盖*章。
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电子*是税务局认可的有效*,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的。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公布中已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地位,只要满足该办法规定的条件,电子*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仅以电子形式对*进行归档保存。开票方或受票方需要纸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普通*的版式文件。
开票人和受票人可以自选纸张打印(彩色、黑白均可)电子*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相同。电子*可打印分别作为*联、记账联等凭证使用。电子*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上附有电子税务局的签名机制*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四条 *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1:09
题主,电子*打印纸质*无需加盖*专用章。
目前电子*有两种格式,一类是PDF格式,这种电子*自带*专用章电子签名;另一类是OFD格式,这种格式的电子*相对于前者票面更加简洁,同时也取消了右下角*专用章电子签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3: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电子*系统开具的*电子普通*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电子普通*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普通*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相同。
因此,电子*是可以由开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的,电子*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电子签章(*专用章),所以不需要另外再加盖*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