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村民住宅需要交房产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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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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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17:01
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不需要交纳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征收具有以下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能是房屋;
(2)征收范围只限于城市、县城或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
(3)对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区别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自用的房屋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进一步明确,“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决规定的通知》中再次明确,“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二、因此,农村村民自盖的房屋属于农村房屋,不在征税范围之内,农民对此不用缴纳房产税,税务部门对农村房屋征收房产税,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开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