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安装公司,经营范围门的安装,如有销售门窗,是按*混合销售交纳*,还是视为营业税兼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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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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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8:07
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2002】117号)规定:
“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下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下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的自产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一)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
以上所称建筑业劳务收入,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上注明的建筑业劳务价款为准。
纳税人通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将建筑业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对其销售的货物和提供的*应税劳务征收*”。
因此,假如你单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有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而且自己施工安装,则分别征收*、营业税;反之,全部征收*。
供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8:08
主营为安装,如果有销售,按混合销售分别缴纳营业税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8:08
请问你的门窗是自产的还是外购的?追问是外购的。
追答如果你单位有安装资质,则按包工包料依料工费总额计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