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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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8:05
抵押物拍卖变卖后清偿欠款之后的余额可以主张返还。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同时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抵押物拍卖流程
(1)抵押权人向拍卖机构提出拍卖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
(2)拍卖机构清查核实抵押物,厘定拍卖底价。
(3)拍卖机构在报纸上发表拍卖公告。公告期间为15日。
(4)公告期满,对拍卖物所有权没有争议的,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
(5)拍卖成交后办理纳税和拍卖物权属转移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8:05
根据规定,甲方无法按期偿还,乙方有权向*申请强制保全抵押物,后续由*安排进行拍卖。起拍价按照资质机构的评估价起拍。拍卖所得,首先偿付本案的债权人乙方,超出的部分如果没有其他债权人的,缴纳完相应的手续费用后,归还甲方。如果还有其他债权人,也可以向银行申请,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