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论坛上转载报刊杂志的内容的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08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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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4 07:35
不违法。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未经许可扫描书籍当然违法了。在你开的论坛里,某些用户发这样的贴,你要想不受牵连,很简单,学学其他论坛是怎样做的,都有类似的一个声明,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