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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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22:36
劳动合同的服务期是经过专门培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服务期。法律规定,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服务期届满。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并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违约时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服务期未满的,劳动合同延长至服务期届满;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以该约定为准。
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所谓服务期,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专门培训,要求劳动者保证培训后在用人单位服务满几年。因此,它们是不同的。一般劳动合同的期限与服务期限有以下区别:服务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内容之一,在劳动合同中有规定。服务期是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的条款之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和适用,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决定在劳动合同中,增加服务期条款的,应当注意该条款的适用是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约定服务期条款,只能在条例规定的三个条件下约定,即支付招聘费用、支付培训费用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不一定一致,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不一定约定。有时,用人单位对员工的投资培训或其他特殊待遇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22:37
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另行约定的服务期限,可独立于劳动合同期限适用。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订的过程当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特别投资的前提下,劳动者同意为该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特别约定。而劳动合同期设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22:37
两者有直接的关系,而且一般劳动合同的期限指的就是服务期的期限,然后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的是同一种东西,然后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个内容和详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22:38
当然有关系了,因为服务期和劳动合同虽然听起来是差不多的,但根本上是不同的,而且责任和责罚都是有着一定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