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背书转让与民法上的一般债权转让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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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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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54
票据背书转让与民法上的一般债权转让不同,各有其自身的特点:
(1)票据背书转让是单方法律行为,即仅依背书人的意思和背*载就可成立票据行为;一般债权转让是合同行为,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2)票据背书转让是要式行为;一般的债权转让无一定方式,只要转让人和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是一种非要式行为。
(3)票据转让后,转让人(背书人)即成为票据债务人之一,一般债权转让,债权人在转让债权后即脱离债权债务关系。
(4)票据背书转让后,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对抗出票人、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而一般债权转让可以对抗。
(5)票据转让中,对受让人无*,可以回头背书;而一般债权转让,只能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将债权转让给债务人,债权债务关系即因混同而消灭。
(6)票据转让有各种*。如不得部分转让,不得附有条件。而一般债权转让,可以进行部分的转让,可以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