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申请廉租房开始是租以后可不可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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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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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7 19:14
“如果买了经济适用房,过了几年他的经济条件改善了,虽然不符合保障住房的条件,只要他不买其他住房,仍然住在经济适用房里的,我们也不会收回的。”
——— 市房产管理局副*周秋平
记者昨日获悉,低收入家庭期盼已久的《惠州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日前经市*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下发。昨天,市房产管理局发出公告,通知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1月18日至27日可前往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据悉,惠城区今年提供的保障住房为2014套,不能全部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申请,所以保障住房的租赁和购买需要轮候。
何时交楼?明年10月交付使用
惠州市提出,“十一五”期间将建设l万套以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确保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目前,惠城区在建的江北45号小区、江北25号小区和马安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项目第一期的三个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项目主体建设已接近尾声。从去年年底开始,部分工程已经陆续封顶,春节前惠城区所有在建保障性住房将全部实现封顶。
据悉,三个项目共有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2014套,并将在明年10月交付使用。据市房产管理局副*周秋平介绍,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方式分为最优惠租金廉租住房、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四类,实行以租为主、以售为辅。今年城区有500套廉租房,1000多套经济适用房,其中经济适用房将60%出售,40%出租。
如何分房?将实行摇号轮候
对于大家都很关心的租金和售价的问题,周秋平说,市区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和廉租房的租金标准实行*指导价。经济适用房租金标准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核定,廉租房租金标准按照维修费、管理费两项因素核定。
由于每年的房源不够多,今年能够提供的仅有2014套,而根据2007年房管部门的摸底调查,城区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住房的就有3700多户,今年的具体申请人数还不清楚,所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行按条件分类申请、审核、公示、登记、摇号排序、轮候供应制度。
如何申请?需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公告明确提出了2009年度惠城区中心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条件,其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比2008年度有所提高,2008年度廉租房保障对象人均面积需在8平方米以下,经济适用房保障供应对象人均面积需在10平方米以下,今年分别提高到了10平方米以下和13平方米以下。
据悉,申请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实行家庭全员实名制。一般以户口簿记载的户主为申请人,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孤老、严重残疾人员、患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市政拆迁户、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申请家庭成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可优先获得配售、配租。
如何管理?5年内不得出租买卖
周秋平说,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5年内不得公开上市交易,也不得出租、出借,只能用于自住。若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转让的,按原价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折扣1%由市、区*回购,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房产转让时的出让土地市场价格向市、区 政 府 缴 交 地 价 款后,土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并可以上市交易。
如何核查?每年复核申请者资格
同时,惠州每年都将会对申请保障住房的资格进行复核,年 度 复 核 不 符 合 条件,将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市区住房保障对象从取得住房保障的次年起,每年12月份要主动向户籍所在地*事处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收入 及 财 产 的 变 动 情况。已购买或租住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的家庭,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将会退出住房保障。已购买经 济 适 用 住 房 的 家庭,如果将经济适用房出租、出借或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或购买其它住房的,要在1年内退出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区*按规定回购。
为加强保障住房的管理,周秋平说,申请人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住房保障的,今后不得再申请住房保障。对已经登记尚未获得住房保障的,取消登记。对已经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将强制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并按市场租赁价格收取租金。对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区*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强制回购经济适用住房,并按同期市场租金标准追缴占用期间的房屋租金。已领取房地产权证的,将予以撤销。
申请条件
2009年度惠城区中心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条件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基本条件
●家庭年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下。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
●取得惠城区城市户籍三年以上。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基本条件
●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0000元以下。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
●取得惠城区城市户籍三年以上。
申请程序
三审三公示
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惠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及《核定家庭收入、房产状况申请书》,并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回社区居委会。
初审及公示: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户籍、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事处初审,并在社区公示。若无异议,再将材料提交区民政部门。
审核:区民政部门、房管所审核并报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核。
公示及登记: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统一在当地*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公示,若无异议,则作为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公布登记结果。
轮候:市、区房产管理部门按申请登记分类,公开摇号排序轮候。已轮候到位的家庭,放弃本次选房机会,选择继续轮候的,保留原排序号,优先进入下一轮选房。
选房:轮候到位的,参加抽号选房。选取房号后应即时签署《选房确认书》;未即时签署《选房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签订合同:签署《选房确认书》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或承租合同,缴交规定费用。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购买或承租合同,或不缴交规定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焦点问答
先租再买也可以
问:如果我开始是租了经济适用房,以后可不可以把它买下来?
房产管理局:可以。对于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租住时间连续5年以上(含5年)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没有欠缴租金,信誉良好,且符合市、区*规定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可将现租住经济适用住房转为购买。其购买价格参照申请购买当年同类经济适用住房的售价计算,并按租住时间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给予1%的折旧,但折旧率最多不超过20%。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间从租房之日算起。
问:细则要求申请保障住房需以家庭为单位,我只有一个人在惠州没有家庭能否申请呢?
房产管理局:35周岁以上还未婚的,或者投靠亲戚取得本市户籍,或者因退伍、学校分配、工作调动、招工等原因取得本市区城市户籍,无固定住所暂未能立户,可以独立申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但必须还要符合当年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基本条件。
问:廉租房的租金能不能再优惠呢?
房产管理局:市区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可在享受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基础上再享受相应减免优惠。如单亲家庭,子女在18周岁以下(不含满18周岁)或子女已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减收30%。家庭成员中有肢体残疾在二级以上的伤残人士,减收40%。烈属和家庭成员中有二等乙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减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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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经适房:
嫌房小缺首付24户弃资格
昨日,惠东县首批经适房选房时间结束,172户申购者中,有24户表态放弃此次申购。其中约七*表示因户型面积较小,另三成表示是无钱首付。
据介绍,惠东首期336套经适房,100平方米左右的约30套,80平方米的约50套,其余均为70平方米及以下的。有工作人员透露:“还是大户型受追捧,100平方米的户型前两天全被挑光了。县城居民习惯住大房子,观念上还无法接受7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惠东县有关人士表示。
据工作人员统计,172名申购者中,3天内仅104人表态将申购,其中仅6人表示可以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另有98人均表示需向银行按揭贷款。24人放弃申购,其余50人未前往看房。申购者张玉峰说:“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首付三成约4万多元,装修费也要3万多,加起来7万多元出了后,我真没钱付另外七成了。”“1730多元的均价,还是高了些。”无钱首付的惠东居民李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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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7 19:14
如果低保取消了,廉租房是否也要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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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7 19:15
介个,哥,我以为你懂的。明着是不可以的,暗着其实还是可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9:15
请问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租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