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3:3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9:15
南京农业大学第二课堂大一至大三学年累计获得的实践学时达到150个,社会实践课程成绩记为80分;累计获得的实践学时达到170个(含)以上,社会实践课程成绩记为85分。
累计获得的实践学时达到190个(含)以上,社会实践课程成绩记为90分;累计获得的实践学时达到210个(含)以上,社会实践课程成绩记为95分。
寒暑期社会实践类
1、寒暑期学生个人自主实践或参加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社会实践团队达一周以上且完成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实践总结或调研报告,分别计30、35、40、45、50个实践学时。
2、社会实践总结或调研报告经过学校相关教师批改获得及格、中、良、优成绩的分别计40、45、50、55个实践学时。
3、寒暑期社会实践中个人获得校级、省级、全国表彰的,分别加10、20、30个实践学时/次;集体受到表彰的,其成员按上述标准减半增加实践学时。同时获得多项表彰的,取最高学时予以认定。
4、在校期间参加由国教院组织的3个月以内的赴境外交流访学项目的,可于回校后提交调研报告或学习心得,视为一次寒暑期社会实践,学时获得同上。
5、在校期间参加由学校招办组织的“寒假优秀学子回访母校”活动,考核合格,计20实践学时。
6、在校期间注册工商企业开展创业实践并维持运行一年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视同足额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计80个实践学时。
以上内容参考 南京农业大学-关于本科生培养计划中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