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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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6:54
上市公司在设置部门构架的时候,不必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这样一个部门。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6:54
是的,必须的。追问麻烦问下有没有 规定 条款 依据 等等之内 支持下你的答案。谢谢!追答《*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真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强化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诚信责任,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社会各方面也建议进一步严格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据此,新公司法新增加一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共5条,除明确上市公司的含义外,主要从四个方面作了特别规范。与公司法修订草案第一次审议稿中有关的11条规定相比,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一、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规定
独立董事一般是指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一切关系的特定董事。独立董事制度最早兴起于1940年的美国。20世纪60、70年代,以英美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在不改变原有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下,通过设立独立董事制度达到了改善公司治理、提高监控职能、降低代理成本的目的,实现了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在我国,中国*在1997年12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首次提出独立董事概念,并规定公司根据需要可以设独立董事。直到2002年1月7日,中国*和原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才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建立独立董事制度。